哪一类乙肝患者需要抗病毒治疗
来源:吉林省中山医院 日期:2015-03-25 编辑:长春肝病医院
在我国,母婴垂直传播是乙肝病毒较主要的传播途径,尽大多数携带者是在婴幼儿时期感染病毒,而后通过各种体检偶然发现的。婴幼儿的免疫系统发育还不完善,误以为外来的病毒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对它没有识别和清除,于是病毒潜伏下来,与人类的肝细胞“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此时肝功能始终正常,人也没有任何不适症状。这种情况根本不需要治疗,过早、盲目地进行抗病毒治疗,非但达不到治疗目的,反而可能导致提前发病,甚至迁延发作,得不偿失。哪一类乙肝患者需要抗病毒治疗?对此,
吉林省中山医院医生做出了以下解答:
(1)对于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肝功能正常者,不需要治疗,应随访观察,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时才考虑治疗。
(2)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大于正常值上限2倍的患者,而且持续升高(检测至少间隔1个月)应考虑治疗。
(3)患者的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超过正常参考值上限2倍的患者应考虑治疗。
(4)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指标不断升高(从正常或较低水平升高)或ALT大于正常参考值上限5倍者,可能正发生病情加剧、重型肝炎或出现肝功能失代偿,应考虑治疗。
因此,对这类患者应严密监测以及时治疗,防止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由于病情加剧后可能发生乙型肝炎e抗原自发血清转换,随后病情缓解,因此如果没有肝功能失代偿的迹象(病史、肝脏组织学、血清胆红素、白蛋白水平及血小板计数可以提示),可以推迟治疗,先观察3个月。
总之,乙肝,不该治的别瞎治。选择治疗时,要看准时机。及时暂时不需要抗病毒治疗,一般来说,每3~6个月往医院检测肝功能、B超、乙肝病毒标志物等指标。不过,检查频率也并不是固定的,应由患者和医生沟通之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