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肝炎临床有哪些分类
来源:吉林省中山医院 日期:2015-03-30 编辑:长春肝病医院
重型肝炎临床有哪些分类?
吉林省中山医院医生指出,重型肝炎主要是指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严重的肝细胞损害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其主要病理特点是急剧发生的大面积肝坏死,主要临床表现是迅速发展的重度黄疸,除肝炎的症状极重外,常同时伴血液生化及代谢紊乱,可有出血、肝性脑病、水肿、肝肾功能衰竭及多器官功能损害。重型肝炎分3种:急性重型肝炎、亚急性重型肝炎及慢性重型肝炎。
(1)急性重型肝炎: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2周之内出现极度乏力,消化道症状明显,迅速出现Ⅱ度以上(按Ⅳ度划分)肝性脑病,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并排除其他原因者。肝浊音界进行性缩小,黄疸急剧加深;或黄疸很浅,甚至尚未出现黄疸,但有上述表现者均应考虑本病。
(2)亚急性重型肝炎:以急性黄疸型肝炎起病,15天至24周出现极度乏力,消化道症状明显,同时凝血酶原时间明显延长,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并排除其他原因者。黄疸迅速加深,每天上升≥17.1 ffmol/L或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值10倍。首先出现Ⅱ度以上肝性脑病者,称脑病型(包括脑水肿、脑疝等);首先出现腹腔积液及其相关症候(包括胸腔积液等)者,称为腹腔积液型。
(3)慢性重型肝炎:其发病基础有:①慢性肝炎或肝硬化病史;②慢性乙肝病毒携带史;③无肝病史及无乙肝表面抗原(HBSAS)携带史,但有慢性肝病体征(如肝掌、蜘蛛痣等)、影像学改变(如脾脏增厚等)及生化检测改变者(如丙种球蛋白升高、白蛋白/球蛋白比值下降或倒置);④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支持慢性肝炎。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或慢性HBsA8携带者重叠甲型、戊型或其他肝炎病毒感染时要具体分析,应除外由甲型、戊型和其他型肝炎病毒引起的急性或亚急性重型肝炎。慢性重型肝炎起病时的临床表现同亚急性重型肝炎,随着病情发展而加重,达到重型肝炎诊断标准(凝血酶原活动度低于40%,血清总胆红素大于正常10倍)。
以上内容就是重型肝炎的相关分类介绍,希望大家对此有一个明确的了解。造成重型肝炎的主要原因是乙肝病毒,因此,当体内有乙肝病毒的时候,一定把握自己,积极治疗,稳定病情,避免疾病向不可控的方向发展。